广州市天睿进出口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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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介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相关规定,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开展进口食品收货人备案管理工作,请进口食品企业(一般指与外方签订进口食品外贸合同的境内买方企业)按照以下要求完成备案。

 

**步、准备备案资料及公司资料

        注:进口红酒与葡萄**需要有《食品流通许可证》与《酒类流通许可证》方可备案。

 

步、备案受理机构和受理程序

广州口岸分别以下2家机构作为备案申请受理机构:广州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广州市进口食品协会。企业可视方便向其中任意一家机构申请备案。

        1、广州市进口食品协会

        2、广州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

        3、正常办理过程约一周时间,自备案申请受理机构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后。

 

第三步、备案审核程序

        1、广州局食品处负责组织对申请企业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对企业提交申请资料的真实性考核;对企业食品安全质量管理制度的有效性考核;对企业仓储场地进行符合性考核,如企业仓储场地位于上海以外的地区,上海检验检疫局将会同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共同考核。

        2、经考核发现申请资料不符合要求的、仓储场地不符合要求的、或企业所提供的各项制度、措施不能有效运行的,经整改后可申请再次考核,整改期限不应超过1个月,特殊情况报上海局食品处同意后可适当延长。

        3、规定整改期限内不能完成整改的,由备案受理机构签还备案申请表,做出不同意备案的决定。不予备案的企业,在检验检疫机构退还备案申请表之日起1个月后方可重新提出备案申请。

 

第四步、备案凭证领取

        1、经审核合格的企业,广州局食品处给予备案编号,由备案受理机构告知企业备案承办人,并给予《广州口岸进口食品收货人备案凭证》;已备案进口食品收货人名单在广州局公共网站上统一公布。

        2、之前,已经完成备案并获得“SHJSJXXXXXX”格式备案编号的进口食品企业,无需重新申请,请与备案受理机构联系领取《广州口岸进口食品收货人备案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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