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凯文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主营:商标; 专利; 版权; 环评认证; 体系认证; 十环认证; 高新技术企业申报; 专精特新; 知识产权贯标; 
当前位置:首页 > 供应信息 > 商务服务 > 知识产权服务 > 专利版权申请 > 济宁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流程材料解析
详细介绍

浅谈实用新型专利

根据专利法实施细节的规定“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这种新的技术方案能够在产业上制造出具有使用价值和实际用途的产品。

在我国现行的专利法中,实用新型和发明都是专利法保护的对象,它们都是科学技术上的发明创造,从这个意义上讲两者的本质是相同的;但实际上,这两种专利又有许多的不同,主要归纳为以下四点:

1)实用新型的创造性发明

我国专利法对申请发明专利的要求是,同申请日以前的已有技术相比,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进步;而对实用新型的要求是,与申请日以前的已有技术相比,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对发明强调了“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进步”,而对实用新型只提“实质性特点和进步”。显然,发明的创造性程度要高于实用新型。

2)实用新型所包含的范围小于发明

由于发明是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所以,发明可以是产品发明,又可以是方法发明,还可以是改进发明。仅在产品发明中,又可以是定形产品发明或不定形产品发明。而且,除专利法有特别规定以外,任何发明都可以依法获得专利权。但是,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权的范围则要窄得多,它仅限于产品的形状、构成或者其组合所提出的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这样,各种制造方法就不能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同时,与形状、构造或其组合无关的产品也不可能有 实用新型产生。因此,实用新型的范围比发明狭窄得多,仅仅限于产品的形状、构造或其组 合有关的革新设计。

3)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短于发明

我国专利法明文规定,对于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为10年,自申请日起计算。而发明专利的保护期规定为20年。相比之下,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比发明专利的保护期要短得多。这是由于在一般情况下,实用新型比发明的创造过程要简单、容易,发挥效益的时间也短得多。所以,法律对它的保护期的规定相应也短些。

4)实用新型专利的审批过程比发明专利简单

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专利局收到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专利法要求的,不再进行实质审查,即可公告,并通知申请人,发给实用新型专利证书。而对发明专利,则必须经过实质审查,无论是审查的手续和时间都要比实用新型复杂得多,长得多。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所需文件及资料

1)申请文件(包括说明书、权利要求、摘要及附图);

2)指示函,在函中应指明发明名称,申请人名称和地址,发明人姓名和地址,如果申请权时尚需注明*次申请国家/地区的申请号及权日;

3)一份合格的委托书,可在中国申请日之后两月内提交;

4)如果在中国的申请人与权文件上填具的申请人不相同,还需要提交一份转让证明,如果该转让证明是复印件,尚需经过公证;

5)经过认证的权文件和申请权转让证明(如必要时)均可延至中国申请日之后三个月内提交。

实用新型专利权保护期限

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期限是10年,而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是20年。实用新型专利的主要特点

一是实用新型专利只保护产品。该产品应当是经过工业方法制造的、占据一定空间的实体。一切有关方法(包括产品的用途)以及未经人工制造的自然存在的物品不属于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客体。

二是对实用新型的创造性要求不太高,而实用性较强,实用价值大。

三是在专利权审批上采取简化审批程序、缩短保护期限、降低收费标准办法加以保护。

山东凯文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诚心诚信 同心同行”的企业服务宗旨,为我省多家大型企业的知识产权给予专业的支持,业务领域涉及商标、专利、版权、认证、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等专业服务。

公司现有多名具有丰富经验的知识产权代理老师。如果您有需要,我们刚好专业,欢迎广大新老客户来电咨询!

联系方式
山东凯文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宋** 先生 (商务经理)  
电话:
手机:
传真: 0531-88975451
邮箱: 3209694747@qq.com
联系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华龙路嘉恒商务大厦B座501室
邮编: 250000
小贴士:
相关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