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诺企服管理咨询事务所专注从事,北京市**美容诊所(**美容、美容外科、美容皮肤科、美容口腔科)审批;口腔科门诊审批;西医诊所(内科、外科)审批;中医诊所执业备案证审批;康复**审批;综合性**审批;
北京市**美容诊所**机构设置须知
一、办理对象:
拟设**机构的单位或个人。
二、办理依据:
1、《行政许可法》
2、《**机构管理条例》
3、《**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4、《北京市**机构许可管理办法》等。
三、办理程序:
申请人选址→筹备材料提交至区卫生计生委卫生监督所窗口服务大厅→大厅接收材料→卫生计生委医政科受理→现场勘查→公示→审核→审定→核发《设置**机构批准书》/上报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进一步审批。
四、提交申请材料:
1、行政许可申请表(原件1份);
2、设置**机构申请书(原件1份) ;
3、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原件1份);
4、选址报告(原件1份);
5、建筑设计平面图(复印件1份);
6、房屋产权证(复印件1份);
7、同意开办**机构证明(原件1份);
8、资信证明(原件1份,指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9、申请设置营利性**机构的,还应当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有效期内)和出具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各1份);
10、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
11、申请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
12、设置**机构申请人声明书(原件1份);
13、合伙协议书(原件1份,由两个以上个人或法人或其他组织合伙申请的需提交该项材料);
14、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需提交该项材料);
15、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五、办理时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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