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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介绍
我国内地文书送国外使用,办理领事认证对文书有何要求? 根据司法部有关规定,涉外公证书只能由涉外公证处出具,在证词、格式、用纸等方面都有专门规定,而且必须有译文。普通公证书不能办理领事认证,不能送往国外使用。此外,对申请办理领事认证的涉外公证书和商业文书,不同的文书使用国驻华使领馆在审核时有不同的要求。外交部领事司会及时将所掌握的外国使领馆的新要求通报有关文书出证主管机关,提醒其在出具文书时考虑文书使用国的相关要求。因此,当事人在向有关机构申请出具文书时,应该明确告知文书拟送往使用的国`家、使用目的及其他相关信息,以便相关机构准确出。黎巴嫩使馆毕业公证合法化申请从未如此简单;操作成功再付款;长期从事外贸单证咨询、涉外公证认证咨询、领事认证的高素质的职业化服务团队;杰鑫诚让您轻松做外贸! 随着出口主体多元化,贸易方式多样化和单据形式种类复杂化,为了维护广大申请单位的切身利益,减少贸易磨擦,大限度地降低风险,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将价格类、特殊商业INV等单据(证)划归以商事证明方式予以认证。 涉外商业单据主要包括: 1、商业INV(限于L/C结汇且发票中不含任何“承诺性、限制性”条款); 2、重量单; 3、装箱单; 4、提单; 5、各类运输证明(如船证明等); 6、保险单; 7、其他用于结汇的单据或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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