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
1、通过自建网站开展**器械网络销售的企业,应当依法取得《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并具备与其规模相适应的办公场所以及数据备份、故障恢复等技术条件。
2、开办**类、第三类**器械经营企业的,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二类**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器械经营许可证。
根据《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通过互联网经营电子商务及其它网上应用服务的公司必须办理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