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申请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依法成立3年以上,有良好的诚信记录;
3:从事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人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4:无境外(含香港、澳门、台湾)投资,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取得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资质,具有承担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的相关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