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报正在开展中,申报成功获得补贴的奖励还能用于企业的运作中,那么申请的条件和步骤是怎么样的呢?就跟小编一起看下去吧!
政策指导专员:182 6974 6898(加V附赠申报指南)
一、申报对象
中小企业服务机构、社会中介机构、技术服务机构、科研院所,以及基于互联网等面向中小企业提供创业创新服务的企业。
二、申报时间:5 月
三、申报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两年以上,资产总额≥300 万元;
2.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和必要的服务设施、仪器设备等;集聚服务机构≥5 家;
3.年服务中小企业≥150 家,用户满意度≥80%,近两年服务企业数量稳步增长;
4.获得省级示范平台认定或国家部委、全国性行业协会的相关认定;
5.提供的公益性服务或低收费服务≥总服务量的 20%。
6.从事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人员≥20 人,其中大专及以上学历和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专业人员的比例≥80%
7.示范平台应满足以下至少一项功能要求:
1)信息服务,线下年服务企业数量≥150 家年组织开展的相关服务活动部次;
2)创业服务,年开展创业项目洽谈、推介活动≥8 次;
3)技术服务,年开展技术洽谈、产品检测与质量品牌诊断等服务活动≥5 次;
4)培训服务,年培训≥2000 人次;
5)融资服务,年组织开展投融资对接、企业融资策划、推荐和融资代理等服务 活动≥10 次,帮助中小企业融资总额≥8 亿元的服务机构,向中小企业提供年新增担保额≥30 亿元的融资担保机构。
四、申请材料
1.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请报告;
2.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省级示范平台认定或国家部委、全国性行业协会的相关认定的文件;
4.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证明复印件(房产证、租赁合同);
5.国家颁发的从业资格(资质)、网站备案、许可证等证明;
6.上一年度审计报告及服务收支情况的专项审计报告,或上一年度包含服务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
7.开展相关服务的证明材料;
8.能够证明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和对材料真实性的声明。
以上就是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报的全部内容了,还想了解更多申报的内容欢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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