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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介绍
是否可以只办-理外国驻华使领馆的领事认证,而不办-理中国外交部或地方外办的领事认证?

不可以。**先,外国驻华使馆或领馆只能确认中国外交部领事司或其授权的地方外办的印章和签署官员的签字属实。其次,外国驻华使领馆没有我国内公证或商业文书出证机*关的签字或印章备案,难以核实文书真伪,所以,涉外文书必须先经我国外交部领事司或其授权的地方外办办-理领事认证,而后外国驻华使领馆再确认我国外交部领事司或地方外办的印章和签署官员的签字属实。

 

使用须知:

 

1.制单时需认真仔细确认单据。

2.要合理安排认证时间,各国驻华使馆认证时间较长。

3.递交完整的认证资料,文件上的印章要清晰,ISO证/书、GMP证/书、报关单等文件的复印件要清晰。

 

对外贸易单据认证的认证机构;

对外贸易单据认证,是指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按照《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章程》职能,依据国际惯例以及国外有关当局和客户的要求, 应国内出口企业的申请,对信用证要求的用于出口商品通关结汇的有关单据或有关保险公司、船公司等机构出具的单据进行认证。

 

对拟送国外使用的文书办-理领事认证是否有时效规定?

答:部分种类的公证/书所涉及的事实具有可变性,如婚姻状况公证、未受刑事处分公证、健在公证、存款证明等,此类公证/书有效期一般为6个月。如公证/书本身已过时效,领事认证自然也就没有意义了。另外,一些国家驻华使领馆在受理领事认证时对部分种类文书的时效性还有特殊规定,当事人应根据需要及时对文书办-理领事认证,办-理后要尽快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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