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馆加签是指一国外交、领馆机构及其授权机构在公证文书或其他证明文书上,确认公证机构、相应机*关或者加签机*关的**一个签字(签章)或印章属实的活动。许多人需要到国外使用国内有关机构出具的文书,却不知道要办-理领馆加签,结果往往是无功而返。举个学生出国留学的例子。根据国际惯例,一般情况下,出国留学前,需要申请留学签证。为此,申请人要提供包括出生、无犯罪记录、学历、学位、成绩单等很多证明材料。但如果直接拿着这些材料去领馆申请签证,往往会被领馆以有关材料未经领馆加签为由而拒签。这时候,就需要为这些材料办-理领馆加签了。
下列领馆要求提供英文的“使用目的说明”:
巴基斯坦、黎巴嫩、印度、新加坡
下列领馆要求产地证、Invoice必须一起加签:
卡塔尔、黎巴嫩、约旦、叙利亚、阿联酋、利比亚
下列领馆要求加签产地证需提供Invoice复印件作为参考:
伊朗、秘鲁、利比亚
下列领馆要求商业单据需做成商业证明书再送交领馆加签:
阿尔及利亚、南非、尼日利亚、意大利
下列领馆要求另需填写特殊表格格式:
埃塞俄比亚
科威特(白色产地证英文部分公司填写,阿文部分由领馆翻译,收20元翻译费)
意大利
领馆加签,是指根据进口国要求,申请单位将本企业在对外经济贸易活动中的有关文件或单据(证)经贸促会证明/加签后还需递交该国驻华领馆进行加签的活动。
领馆加签既是外交领馆职能又是国际贸易惯例,是一项时间紧、环节多、政策性都较强的业务工作。近年来,随着我国对外经济贸易的发展,领馆加签业务量逐年递增。欢迎广大外贸公司,出口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随时前来垂询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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