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不可以。因为外国驻华领事不掌握我国国内公证/书或其他文书出证机构的签字或印章备案,难以核实文书真伪,所以要求文书必须先经认证处或外交部委托的地方外**,而后外国驻华领事再确认认证处或地方外办的印章、签字属实。
我国内地文书送国外使用,办-理领事认证对文书有何要求?
答:根据司法部有关规定,涉外公证/书只能由涉外公证处出具,在证词、格式、用纸等方面都有专门规定,而且必须有译文。普通公证/书不能办-理领事认证,不能送往国外使用。此外,对申请办-理领事认证的涉外公证/书和商业文书,不同的文书使用国驻华领事在审核时有不同的要求。外交部认证司会及时将所掌握的外国领事的新要求通报有关文书出证主管机*关,提醒其在出具文书时考虑文书使用国的相关要求。因此,当事人在向有关机构申请出具文书时,应该明确告知文书拟送往使用的国家、使用目的及其他相关信息,以便相关机构准确出。
阿根廷领事公布的出证时间为7个工作日,现在由于阿根廷领事认证量增多,其实际出证时间不能确定;而埃及领事规定的出证时间也是为7个工作日,而实际上内部的机构3个工作日就可以取出证。 所以由于各种因素,领事公布的出证时间仅供参考,为避免到港货物的及时**,建议您提天--15天左右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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