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在外国的涉外公证/书,是否可以向我国驻外大使馆申办大使馆认证?
答:我国驻外大使馆不掌握国内公证处或其他出证机构的签字或印章备案,不便核实文书真伪,因此原则上不受理国内出具的公证/书或其他文书的认证申请。当事人应将文书送回国内,按正常程序补**处或外交部委托的地方外办的大使馆认证和文书使用国驻华大使馆的认证手续。
为什么要办-理大使馆认证? 大使馆认证的目的是向使用文书的外国机构证实文书的真实性,避免因其怀疑文书上签字或印章是否属实而影响文书的使用。比如说,国内公证处出具出生公证/书,当事人如果不办大使馆认证直接拿到A国使用,A国主管当局无法核实这份文书的真伪,因此将拒绝接受,A国当局会要求当事人将文书经过A驻华使(领)馆确认。而A国驻华使(领)馆也没有中国内公证处签字或印章备案,难以核实文书本身的真伪,因此又会要求文书先经中国官/方机构认证,证明有关文书证单位的印章及官员签字属实,然后A国驻华使(领)馆再确认中国官/方机构的印章、签字属实。此后A国主管当局才会接受此文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