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杰鑫诚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主营:大使馆公证; 使馆签证; 报关单; 大使馆认证; 领馆盖章; 领事馆认证; 商会盖章; 大使馆盖章; 领事公证; 
当前位置:首页 > 供应信息 > 商务服务 > 进出口代理 > 单证服务 > 经销合同使馆认证美国使馆认证
详细介绍
使馆认证的范围

  其范围主要有:

   (1)贸促会系统所签发的一般原产地证;

   (2)由贸促会签证机构认证的涉外商业单据文件。常见的有:商业INV、箱单、价格单、船公司证明、提单、装箱单、保险单等;

   (3)根据进口国或进口商的要求,需要办-理使馆认证的其它有关单据文件。

   在实际业务中,需要办-理使馆认证的单据文件**为常见的是原产地证和商业INV。

   对商业单据文件(如原产地证)予以使馆认证,通常在信用证中作如下规定:“THE CERTIFICATE OF ORIGIN SHOULD BE LEGALIZED BY EMBASSY OR CONSULATE”(中国贸促会出具的原产地证明,必须由某国使馆予以认证)。

 

使馆认证的办-理程序

   申请与审核

   我国出口企业在出口贸易业务中,根据进口国的规定或进口商的要求,需要对涉外商业单据文件办-理使馆认证时,出口企业可以委托贸促会代为办-理。

   委托代理时,申请单位应填写《使馆认证申办表》,提交需要办-理使馆认证的单据文件。单据文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符合使馆的规定要求(语言、份数、相关单据文件);

   ——单据文件必须合法有效、真实可靠、正确无误;

   ——单据文件应当是正式制作的,根据需要可以是正本、副本、甚至是复印件(如报关单),但不能为手写。

   ——单据文件卷面整洁,文字、签字应当清晰;印章不清、模糊,盖倒、重复盖两个章的单据文件不受理。

   贸促会签证机构经审查,认为材料齐备、符合条件的,可以接受代理申请。

 

A省(区、市)公证处或其他机构出具的涉外公证/书或其他文书,是否可以到B省(区、市)外办申办使馆认证?

  答:不可以。由于外交部委托可办-理使馆认证的省级外办只掌握本省、区、市内涉外公证处或其他出证机构的签字或印章备案,对其它省份出具的文书不便核实真伪,不能为其办-理认证。因此,当事人应到户口所在地、居住地或有关事实发生地的涉外公证处或其他机构申**/书或其他文书,并到该公证处或其他机构所属省级外办申请使馆认证。

联系方式
深圳市杰鑫诚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陈 先生  
电话:
手机:
传真:
邮箱: 2060969781@qq.com
联系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东晓路3063号新丝路时尚文创园B栋1楼
邮编: 518019
小贴士:
相关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