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申请单位提交代理的单据文件审核后,对于可以办-理领 事认证的单据(如产地证)和官/方机构、公证部门出具的文件(例如商检局出具的商检证、动植物检疫局出具的动植物检疫证明等),可按要求直接送外交部认证司进行认证。对拟办-理的领事认证,属于贸促会认证范围的单据文件,如:INV、提单、屠宰证、商检公司出具的商检证、保险公司出具保险单等,先由贸促会直接加盖单据证明章予以认证,然后送外交部认证司认证。对于需制作国际商事证明书的,先由总会出具国际商事证明书,再送外交部认证司。
外国驻华领事为其本国公民出具的公证文书是否须中方领事认证?
答:外国驻华领事或驻内地及港澳领事为其本国公民出具的公证文书,可径在我国内地和港澳地区使用,无须办-理中方领事认证。
卡塔尔、科威特(同时认证白色产地证)、黎巴嫩、约旦、叙利亚、阿联酋、伊朗、利比亚领事要求产地证、Invoice必须一起认证。
秘鲁领事要求认证产地证需提供Invoice复印件作为参考。
埃塞俄比亚 、 、科威特、(白色产地证英文部分公司填写,阿文部分由领事翻译,收20元翻译费) 、伊朗、意大利领事要求另需填写特殊表格格式(可向我们索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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