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伦比亚领事馆通告,哥伦比亚驻沪总领事馆现已开办领事认证业务。即日起,凡是江浙皖沪闽赣六省出具的送往该国的文件,均需送驻沪总领事馆办-理认证,北京领事馆不再受理。望广大企业遵照执行。
各国驻华领事馆由于各国情况不同,关于领事认证的具体要求和收费情况也不尽相同。特别要提醒各家需要做领事认证的企业,很多领事认证要求产地证和一起认证,而且他们的认证金额按金额收费,金额越大,相应认证费用也越高,这些领事馆主要有阿联酋、卡塔尔、黎巴嫩、利比亚、叙利亚、伊朗、约旦、阿曼,企业在做到这些领事馆的领事认证前务必清楚其认证费用,详细请咨询我们,免得增加外贸成本,其余领事馆按份收费。
注意领事馆认证对文种的规定及时间。
不同的国家对办-理领事馆认证的文种也有不同的要求,如向利比亚、科威特两国申请领事馆认证时须附阿拉伯文的有关单据,向委内瑞拉、哥伦比亚、乌拉圭、玻利维亚申请领事馆认证时则必须附西班牙文译文等。
土耳其、泰国、菲律宾需认证一式两份;且有时领事馆公布的认证时间不稳定多预留时间,以免产生其它不必要的费用,如:滞港费用等等。
随着出口主体多元化,贸易方式多样化和单据形式种类复杂化,为了维护广大申请单位的切身利益,减少贸易磨擦,限度地降低风险,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将价格类、特殊商业INV等单据(证)划归以商事证明方式予以认证。
涉外商业单据 主要包括:
1、商业INV(限于L/C结汇且Invoice中不含任何“承诺性、性”条款);
2、重量单;
3、装箱单;
4、提单;
5、各类运输证明(如船证明等);
6、保险单;
7、其他用于结汇的单据或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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