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大多数国家的主管机构,如内政、民政、劳动或司法等部门,只接受经自己国家的外交或领事机构认证的外国文书。如涉外文书只办-理中国外交部或其授权的地方外办的领事认证,而不办-理文书使用国驻华使领馆的领事认证,会导致被文书使用国拒绝接受。因此,通常情况下,送国外使用的涉外文书需办-理双认证。只有在当事人明确了解文书使用国只要求对涉外文书办-理单认证的情况下,才可只办-理中国外交部或其授权的地方外办的领事认证,不办-理外国驻华使领馆的领事认证。
是否可以只办-理外国驻华使领馆的领事认证,而不办-理中国外交部或地方外办的领事认证?
不可以。**先,外国驻华使馆或领馆只能确认中国外交部领事司或其授权的地方外办的印章和签署官员的签字属实。其次,外国驻华使领馆没有我国内公证或商业文书出证机*关的签字或印章备案,难以核实文书真伪,所以,涉外文书必须先经我国外交部领事司或其授权的地方外办办-理领事认证,而后外国驻华使领馆再确认我国外交部领事司或地方外办的印章和签署官员的签字属实。
商业类文件是涉及公司业务的内容,主要有:
(1)用于通关结汇的各类商业文件,如:原产地证、商业Invioce、 装箱单、提单、商检证、屠宰证、船证明、保险单等;
(2)用于涉外商贸活动的各类证明文件,如:合同、报关单、授权书、代理协议、营业执照、资信证明、投标文件等
(3)其它与涉外商贸活动相关需办-理领事认证的文件。
商业文件认证流程:商业文件有些要做成商事证明书的形式,有些可以做成公证/书,然后送代理处递交外交部和使馆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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