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立国际旅行社提交材料
1.工商部门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名称应包含“旅行社”)
2.申请旅行社可行性报告
3.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事务所或者审计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4.房产证复印件和/或租赁协议复印件。
5.至少一名会计师的会计证原件及复印件
6.申请国际旅行社的企业章程(经营范围写“入境旅游业务、国内旅游业务”,在“投资人”一章注明申请人需交纳60万元质量**金)
7.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8.正式申报时填写《申报旅行社技术报告书》(一式三份,可复印)。
二、建立国际旅行社审核程序
审查条件: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应当完整、规范、真实、有效。初审合格后,受理室办理审核手续。对不符合要求的,应当退回申请人,并告知需要一次性补正的材料。
(一)审核材料准确无误后,向办公室和审核负责人报告。
(二)审核同意后报国家旅游局审批。
(3)工作时限:15个工作日。
告知国家旅游局审批程序
(一)收到国家旅游局的批准文件后,告知申请人。
(二)通知申请人向市旅游局财政部门缴纳旅行社质量**金。
经国家旅游局批准的旅行社,申请人凭支付旅行社质量**金的发票到国家旅游局办理《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