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社加盟”业务,中航国旅创建至今,在山西、湖北、河北、广东、广西、河南、江苏、云南、辽宁、内蒙古、山东、陕西、厦门、上海等地区建立分支结构,分社数量达到40余个。按国家旅游局相关规定,如果经营国内旅游及入境旅游,只需5万的**金, 如果还要经营出境旅游,则需35万元**金。分社可从事旅游批发业务,使用中航国旅交易系统,并在系统中顺畅地完成搜索、下单、交易、结算、转账等功能。
按国家旅游局规定,分出境、国内、入境三类不同业务,以批发业务为主(需工商局注册的办公场所),北京与外埠皆可
● 品牌授权
● 旅行社责任险,系统、法务、财务、交易规则、业务培训和支持
● 交易质量保障,投诉调解
● ETS系统交易支持和服务管理
● 注册、年检等证照服务
● 人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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