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杰鑫诚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主营:大使馆公证; 使馆签证; 报关单; 大使馆认证; 领馆盖章; 领事馆认证; 商会盖章; 大使馆盖章; 领事公证; 
当前位置:首页 > 供应信息 > 商务服务 > 进出口代理 > 清关服务 > 捷克商业登记证领事馆盖章 **服务
详细介绍
是否可以只办-理中国外交部或地方外办的领事认证,而不办-理外国驻华使领馆的领事认证?

  绝大多数国家的主管机构,如内政、民政、劳动或司法等部门,只接受经自己国家的外交或领事机构认证的外国文书。如涉外文书只办-理中国外交部或其授权的地方外办的领事认证,而不办-理文书使用国驻华使领馆的领事认证,会导致被文书使用国拒绝接受。因此,通常情况下,送国外使用的涉外文书需办-理双认证。只有在当事人明确了解文书使用国只要求对涉外文书办-理单认证的情况下,才可只办-理中国外交部或其授权的地方外办的领事认证,不办-理外国驻华使领馆的领事认证。

 

随着中国对外经贸往来的日益频繁,越来越多的企业向国外出口商品,开展经贸合作,其中,衍生大量的票据、证明等文书往来,中国与国外文书真实性的采信与法律效力问题成为一个重要课题。领事认证作为国家之间的文书推介活动,可通过对有关公证文书和商业文书环环相扣的确认,有效避免文书接受国因怀疑签字或印鉴的真实性而拒绝接受文书。可以说领事认证是企业出口可少的“通行证”。要想获得这个“通行证”,除了要办-理外交部领事司的认证手续外,同时还要办-理外国驻华使馆的认证手续。有了领事认证这个“通行证”,企业的文书才能与使用国当地的文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才能在使用国被接受。

 

在国际贸易中,一些国家和地区的客户根据本国的法律或规定要求中国外贸公司、出口企 业提供的涉外商业文件或单(如原产地证明书、商业INV、提单、装箱单、保险单、合同、营 业执照 等),需经中国外交部和外国驻华使领馆办-理领事认证。根据广大外贸公司和企业的 申请,可以为他们代理申请涉外商业贸易文件或单证的领事认证业务。

 

大使馆加签的目的:

使一国出具的公证/书或有关文书能在另一国境内被有关当局所承认且具有法律效力,不致 因怀疑文书上的签名或印章是否属实而影响文书的法律效力。

捷克商业登记证领事馆盖章 **服务-领事馆盖章从未如此简单;让您只要备齐认证所需资料,足不出户即可处理;简化申请流程;是您出口外贸、涉外工作、生活的小助手!

联系方式
深圳市杰鑫诚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陈 先生  
电话:
手机:
传真:
邮箱: 2060969781@qq.com
联系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东晓路3063号新丝路时尚文创园B栋1楼
邮编: 518019
小贴士:
相关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