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灵活用工之风大盛,企业被鼓励将部分业务采用业务外包的方式完成。管理大师查尔斯·汉迪随之提出了“三叶草组织”,他认为企业应该总共使用三种人力资源:全职雇员、兼职人员和外包工人。
它意味着:市场上众多劳动者将获得更大的自主选择权,这不仅是指工作方式,还有时间自由支配。这种工作组织方式无疑是突破工作人员坐班束缚的解决方案,在中国,这一新型的灵活用工新模式同样存在巨大潜力。
据调查得知,到了20世纪末,固化的组织受到挑战,有30%的人愿意在任何时候从事灵活用工职位,很多‘95后’甚至‘00后’都乐于以一种相对自由的无约束状态去生活工作
这与传统的工作组织方式截然不同,对于雇主而言,这种方式同样具有吸引力。
**,人力资本上的灵活性让雇主得以迅速扩大或缩减业务规模,并将这一过程中的成本降到**。
其次,灵活用工人员分别来自不同的专业和不同的企业背景,可以让企业在组织内部不断获得新的创新力和多样性。
灵活用工模式让过去许多不可能达成的生产要素资源配置变成了可能,有利于帮助企业应对互联网时代带来的冲击,并以创新有效供给,维护和提升需求侧的用户体验,自然会受到市场主体的热捧。
以社交电商来说:8000余家,甚至上万家MCN。这是目前国内MCN行业的规模。MCN模式源于国外成熟的网红经济运作,其本质是一个多频道网络的产品形态。
从罗永浩抖音直播刷屏,到朱广权和李佳琦的“小猪佩奇”同台带货,再到薇娅直播卖车卖房卖火箭......
2020年直播电商市场规模将达到9610亿元。直播电商的火爆,离不开红人效应。网红名人的商业价值也在被不断开发,不少“顶流”、“大咖”主播日收入可达到百万。
谁不想成为创造财富呢?这也让很多急于求成的企业出现问题,企业纳税信用大打折扣。
翻一翻社交电商案例,带你走出税务险关。2016年北京市朝阳区地税局披露,某直播平台2016年支付给直播人员的收入高达亿元,但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终补缴了税款6000多万元。
平台如果想考虑长远发展,税务红线坚决不能触碰。侥幸心理偷税漏税不仅影响平台的发展,而且触犯税务法律,后果不堪设想。
忍不住好奇平台是怎么支付佣金费用给主播的?在实现主播流量变现之后,平台应该把部分费用支付给主播。这时,MCN机构有三种模式向主播支付费用:
模式一、通过工资支付
如果主播与直播平台劳动关系成立,主播所获得的底薪、用户打赏分成应当被认定为工资、薪金所得,适用3%-45%超额累进税率,由直播平台作为扣缴义务人,应为主播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对于月收入超过8万的主播来说,他们8万以上部分就要按照45%的税率缴税了。
模式二、通过劳务费支付
如果主播与直播平台不构成劳动关系,仅是为直播平台提供劳务服务。
在该种情况下,主播所获得的底薪、用户打赏分成属于劳务报酬所得,应当由直播平台作为扣缴义务人预扣预缴税款,后办理年度汇算清缴。税率是3%-45%等累进税率,多退少补。
模式三、通过合作关系支付
对于主播个税高达45%的税负成本,无论是MCN机构还是主播个人,亦或者二者共同承担都不划算。
若主播设立相关市场主体(如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并以该市场主体的名义与直播平台签署相关协议,则与直播平台之间构成合作关系,此时主播所获收入由主播以该市场主体名义自行申报纳税。
一般情况下,个人的经营所得应该按照5%—35%的税率缴纳个税,但是通过核定征收,税率可以大幅度下降到以下,大大降低税负。
这样的情况平台选择签约灵活用工平台。比如智惠薪,通过智惠薪平台承揽直播平台或者经纪公司的外包业务,灵活用工平台收取一定金额的服务费后向主播支付承揽费用,灵活用工平台按照临时税务登记的自然人经营所得为主播代扣代缴税款并申报纳税。
注意,企业千万不要虚开发票,这样企业被认定为偷税漏税。社交电商企业A假设把盈利的50万外包给智惠薪云平台,通过企业外包项目,企业可获得平台开具的6%增值税发票并完成进项抵扣,可列支成本。
实际上灵活用工的方式**安全、便捷、高效,也是**理想的节税筹划解决方案。在实操过程中,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将多种税务难题解决,所以,企业**终还是需要通过专业的财税咨询筹划进行辅导把关,以免误用乱用产生风险和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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