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HS概述
欧盟议会和欧盟理事会于2003年1月通过了RoHS指令,全称是The Restriction of the use of certain Hazardous substances in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即在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也称EC指令,2005年欧盟又以EC决议的形式对EC进行了补充,明确规定了六种有害物质的限量值。
2013年1月3日起,RoHS原指令EC将会被废除,欧盟各国必须于 2013年1月2日前将新指令EU (RoHS 2.0) 更新到当地法律。新RoHS检测标准还是EN62321检测版本更新为EN
所以要进行出口贸易的电子、电气产品都应该对这方面进行关注。RoHS检测就是通过专业机构或仪器检测出这些电气、电子设备中含有对人体健康有害的物质;
2011年7月1日,欧盟议会和理事会在欧盟公报上发布指令 EU(RoHS 2.0)以取代EC 新指令将于2011年7月21日生效。
EU 主要内容概括如下:
1. 产品范围
阐明了指令管控范围和相关定义,将管控产品范围扩大至除特殊豁免外的所有电子电气设备:
— 包括被EC 豁免的第8类产品**设备、第9类产品监控设备;
— 1类产品:不被1~10类产品涵盖的其他所有电子电气设备,包括线缆及其它零部件。
2. 限制物质
虽然并未增加新的限制物质,但选定4种有毒有害物质(HBCDD、DEHP、DBP和BBP)作为限制物质的候选。
3. CE标志要求
将电子电气设备RoHS符合性纳入CE标志要求。生产者在张贴CE标识时应确保产品符合RoHS并准备相应的声明和技术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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